教服編制志工、助教、教師、教服員、教服長若干人
簡易流程版
稱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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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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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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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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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服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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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服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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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訓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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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理事長以協會宗旨,所開的2堂訓練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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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6堂以上訓練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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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12堂以上訓練課程,並超過30小時服務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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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教師、助教與志工,共同推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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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教服員推派一位教服長,任期與理事長相同,屆滿重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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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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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參與協會各項服務,協助完成服務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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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教可協助上課,或於服務過程中,擔任一堂課某單元之臨時講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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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須具備能獨立完成一次服務行程的設計與領導能力,視同該次服務的領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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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服員需協助訓練課程的設計與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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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服長需監督相關教學訓練課程順利推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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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文字版
一、志工:
產生:由理事長授課,傳達協會理念(建議有文本可供學員參考),此部分由理事撰寫文本,目前規劃為2堂。參與完成此部分課程,即能成為教服部一員,職稱為"志工"
權責:可參與協會各項服務
附註:第一屆當然志工,由教學組組長召集,以超過服務時數5小時以上之協會會員為主要召集對象。
二、助教:
產生:教學組長授課,先就教學面的教學方法,控班技巧等部分傳授,再根據 學員希望組別,分成理念傳達,或是科學實驗兩組,由教服員授課。完成6堂以上訓練課程,職稱為"助教"。
權責:助教可協助上課,或於服務過程中,擔任一堂課某單元之臨時講師。
附註:另助教,可與協會共學團協調,增加授課機會,如此可增加協會共學團 的活動內容,更可練習相關授課技巧。(若在為共學團課程,與共學團討論後,可自行設計課程內容)
三、教師
產生:完成總時數12小時訓練課程,獨立上課5小時並超過30小時服務時數,由教服 員分別考核所需技能,合格者成為教師組正式授課人員,職稱為"教師"。
權責:教師須具備能獨立完成一次服務行程的設計與領導能力,視同該次服務的領隊。
產生:教學組長授課,先就教學面的教學方法,控班技巧等部分傳授,再根據 學員希望組別,分成理念傳達,或是科學實驗兩組,由教服員授課。完成6堂以上訓練課程,職稱為"助教"。
權責:助教可協助上課,或於服務過程中,擔任一堂課某單元之臨時講師。
附註:另助教,可與協會共學團協調,增加授課機會,如此可增加協會共學團 的活動內容,更可練習相關授課技巧。(若在為共學團課程,與共學團討論後,可自行設計課程內容)
三、教師
產生:完成總時數12小時訓練課程,獨立上課5小時並超過30小時服務時數,由教服 員分別考核所需技能,合格者成為教師組正式授課人員,職稱為"教師"。
權責:教師須具備能獨立完成一次服務行程的設計與領導能力,視同該次服務的領隊。
四、教服員
產生:由所有教師、助教與志工共同推舉,成為教服員。教服員需有協會教師資格,與理事長任期相同,屆滿重新推舉。
權責:教服員需協助訓練課程的設計與執行。
教服長:由教服員推派一位教服長,任期與理事長相同,屆滿重選。教服長需監督相關教學訓練課程順利推展。
附註:.第一屆教服員由教學組,邱士晃組長與賴志明副組長,兩人共同推薦,由邱士晃任第一屆教服長,賴志明為當然教服員。此屆教服員,同時擁有協會暫時教師資格,若於第二屆開始前未完成教師資格流程,將喪失協會教師資格。
產生:由所有教師、助教與志工共同推舉,成為教服員。教服員需有協會教師資格,與理事長任期相同,屆滿重新推舉。
權責:教服員需協助訓練課程的設計與執行。
教服長:由教服員推派一位教服長,任期與理事長相同,屆滿重選。教服長需監督相關教學訓練課程順利推展。
附註:.第一屆教服員由教學組,邱士晃組長與賴志明副組長,兩人共同推薦,由邱士晃任第一屆教服長,賴志明為當然教服員。此屆教服員,同時擁有協會暫時教師資格,若於第二屆開始前未完成教師資格流程,將喪失協會教師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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